后的柔风细雨,宁静祥和,一首史诗落幕,英雄留在千古。
一首挽歌,风中吟唱。
唱完最后一句,木朝夕睁开眼,看到两眼放光面容扭曲的顾南周,正在玻璃外面手舞足蹈,状似疯魔。
看来这首诗歌还不错。木朝夕想着,这是他原来世界的一首古老吟游诗,家喻户晓,每年末家宴的时候都会让一人上去演唱。
他记得有一年轮到他唱,获得的评价还不错,至少他堂姐给了还不错的评价。
(来自远方某星际金曲天后的心声:一个哨兵,为什么唱得比我这个精神体是百灵鸟的向导还要好?这不科学!)
木朝夕当然不知道,曾经他堂姐的内心有多么崩溃,不过现在,面前有一位同样疯魔的人在。
顾南周两眼放光地打量着木朝夕,越看越满意,这长相,这身材,加上这嗓子,这简直是老天爷赏吃饭,不入圈就是大众的损失,来来来,签下,必须马上签下!签下才算落袋为安!
他用最快速度搞定所以手续,然后马不停蹄地安排住宿,生怕这好苗子过了今天就后悔了。
……
“就是这里了。”顾南周推开门,招呼刚跟他签约的木朝夕进来。
这是一套装修简洁的小套房,一室一厅,带小厨房、卫生间和小阳台,一眼看过去都是低饱和度的色调搭配,是一种偏冷调的装修风格。
这个小套间采光不错,方位也好,正正坐北朝南,阳台对着公园的方向,推开连接客厅和阳台的落地玻璃门,就能看到一大片毫无遮挡的绿色。
“还不错吧。”顾南周环顾四周,“这里是公司统一给旗下艺人们安排的住处,我知道你是本地人,但艺人的工作性质特殊,这里的安保级别会比较高,而且离公司近,有通告的时候也方便安排出行。”
“嗯。”木朝夕点头,他住哪都一样,不过还是需要提前跟爷爷说一声。就是不知道他老人家这次进研究所后,多久才能再想起他来。
“你今天先回去把随身物品整理好,明天我带你搬家。”顾南周晃了晃手中的车钥匙,笑着说:“小表弟,哥带你去吃顿好的,庆祝一下。”
“好。”木朝夕点头,乖乖跟着顾大经纪人走了。
顾南周虽然不是A市本地人,但这么些年混下来,对A市的美食那是相当了解,他开着车,很熟练地在大街小巷中穿梭,穿城而过,等到达目的地的时候,天已经黑下来了。
就见车外,小巷深处,一座小平房,两盏灯,矮墙围成的小院中飘来阵阵孜然的香气。
木朝夕下了车,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,所以所谓的庆祝就是路边烧烤大排档?
“你别小看这个地方,一般人还找不到呢。”顾南周也没解释太多,招呼他往里走。
别看这小院子简陋,生意倒是出奇的好,幸亏顾南周来得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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