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1章 21连连失守的人应该是她。……_念你入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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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:“这儿本来就是个老街区,治安很差,最近好多人都反应丢东西,阿姨也不知道你丢的东西贵不贵重……”

  从那一刻起,她就明白,自己是亲手弄丢了爱她到骨子里的少年。

  也不知道那时候季云淮的母亲有没有在医院撑到看着他考上大学,又或许,是因为母亲撒手人寰,他最终只能选择在高考后搬家,离开这一个伤心之地呢?

  她心知肚明的是,少年始终挺直了单薄的脊背,走完这一条艰难的路。

  谁都知道长大很难。

  曾经振翅高飞想要逃离的地方,成为再也回不去的乐园。

  长大意味着离别,意味着打碎了牙还得往肚子里咽,意味着明白破镜需要花费多长时间才能重圆。

  分手后,薄幸月依然小心翼翼收好了那条季云淮送给自己的施华洛世奇项链。

  但一次也没有打开看过。

  成为一个隐秘的胎记,在暗无天日的时光里,两人的人生形同陌路,趋于平行线地度过了六年。

  方一朗见她在发呆,喊道:“薄医生——”

  “薄医生,你刚怎么了?身体没事儿吧?”

  薄幸月连个笑容都扯不出来,只转过身去,屏息凝神说,“我没事。”

  回到招待所,她头疼地想要去组织回忆,却发现怎么也理不清道不明。

  挣扎着,北疆早早天亮了,天色呈现出阴冷黯淡的蟹壳青。

  她穿好白大褂,里面搭了条长至脚踝的黑裙。

  一直到中午,薄幸月处理了两名伤员,拿好医务室的钥匙往外走。

  午后的阳光炽盛,照耀在身上,她的发丝也像是镀了层流光的金色。

  从食堂出来,三三两两的官兵在往服务社的方向走。

  盛启洲喘着气息喊住她:“薄医生,你也来买东西啊?”

  薄幸月漫不经心道:“我来买瓶水。”

  有盛启洲的地方必定有季云淮,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定律。

  盛启洲大着嗓子嚷了声:“季队,薄医生要买水——”

  彼时,薄幸月正看着货架上最后一串冰糖葫芦。

  她倒是没想到,服务社还有买这种东西的。

  恰好,季云淮从她身前经过,掏出钱包,直愣愣说:“买一串冰糖葫芦。”

  居然把她最后一串的冰糖葫芦买走了。

  钱包翻开,倏然,有张照片飘了出来。

  白底朝上。

  但有一点可想而知,是这张照片一定非常重要。

  要不然不可能在季云淮的钱包里放这么久。

  本来她准备帮忙捡起来的,可季云淮好像快她一步。

  其实,那是一轮北疆的月亮。

  几年前,照下来后,他把相片洗好夹在钱包的夹层里就一直没舍得扔。

  盛启洲从两人身边经过,语气酸不溜秋的:“季队,你不是最讨厌吃甜食吗,今儿还吃起冰糖葫芦来了?”

  他倒要看看季云淮能傲娇成什么样儿。

  季云淮垂眼睨她,将手里那串冰糖葫芦递过去: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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